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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1-06-26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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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由武进区农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大会。

    本次培训特邀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常年顾问法律中心副主任武婷律师、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堵奕菲讲师进行授课。出席本次培训大会的领导有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姚志平同志,武进区农业协会秘书长强利,武进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长李晓敏。

    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有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几乎涵盖了武进涉农经营主体的全部类型。随着经营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与服务的区域不断延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随之加大。这次培训旨在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深层次的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培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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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员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及《条例》的重大意义,端正学习态度。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入理解《民法典》及《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才能凝聚起推动《民法典》及《条例》实施的强大合力。面对日趋激烈的产业竞争,各位会员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学习主动性,在法律框架内,调优产品结构、调好生产方式、调顺产业体系,着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的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走的更稳,走的更远。

    二、协会要抓紧落实《民法典》及《条例》的宣传工作,建立常态机制。发展协会是加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武进农业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重要抓手。武进区农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是我们涉农主体的家,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作为家长,协会要增加法律意识,充分运用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来带动涉农主体抱团发展,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粘合剂”和“润滑剂”

    三、业务部门要做好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科普工作,加强学习教育。对于政府而言,开展农业普法工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本内容。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农业普法的观念和理念。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农业普法工作对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重要性。二是要更加深入的对农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坚持以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减少涉农主体经济损失为根本目的,积极从农民生产、农业发展、农村治理的角度出发,建设多元化的沟通渠道,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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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街道从各社区挑选了“法律明白人”,并且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通过他们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反映法律需求,增强依法调处、协商调处能力,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工作,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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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7号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明确指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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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川所为培训大会中参与互动的学员准备了精美的小礼品,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强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