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6
案例
百万富翁王伟刚看上了没什么经济基础刚进城的打工少女车然。为了让车然嫁给自己,王伟刚对车然说:如果你嫁给我,我就送你一套房子,同时写了一个房屋赠送协议。于是,两人就结婚了。结婚一年后,王伟刚迟迟没兑现承诺,这时车然就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王伟刚按照承诺把房子给她。法院驳回了车然要求王伟刚把房产赠与给她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1、仅签订赠与合同,不办过户手续,房产不算已赠与完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伟刚与车然虽就房产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协议,但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权利的转移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现王伟刚尚未将房产过户至车然名下,房产的所有权尚未转让,仍属于王伟刚所有,故王伟刚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依法有权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房产赠与不可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本案中如王伟刚与车然签订的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处公证,则王伟刚不交付房产的,车然可通过诉讼要求王伟刚将房产转让至其名下。